9月13日下午朝阳园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就朝阳园“停车费纠纷”一事召集小区业主和部分媒体记者见面会。会议由朝阳园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以及车位管理公司三方共同主持,对本次车位费纠纷事件由来以及解决办法进行讨论。
会议开始现场气氛火药味很浓,对本次车位费价格和管理调整的执反对意见的业主,提出了对物业管理委员会不信任以及整个价格调整中不符合程序的质疑,并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对车位费进行价格听证。由于反对车位费调整,执反对意见的业主在多次交涉无果后,采取了围堵地下车库和在朝阳园售楼处静坐等方式,来争取对车位费定价的权力。业主争取对社区管理权力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采取围堵地下车库和在售楼处静坐的方式遭到了其他业主的反对,会场上一位叫中原业主宣读了自己对本次“车位费纠纷”事件的看法,他认为大家争取自己的权力是没有错的,但是造成了小区内的秩序混乱和破坏了小区整体形象,由此而造成的物业价值损失是无法估计的。该业主在还没有说完自己意见时,遭到反对方业主的攻击,表达完自己的意见后离开会场。
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舒可心在会议反复强调,车位费的价格下降并不会给业主太大的利益,首先如果车位费下降,车库的管理水平肯定要下降,其次低水平的管理与朝阳园整个的风格和品质是不一致的,是严重损害朝阳园投资者的利益的。同时也表示了自己希望业主在表达自己的意见时能够采取平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物业管理委员会不称职,在征得10%业主的同意后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改选。
由于对车位费价格调整执反对意见的业主,情绪激动,会场混乱,会议并没有对今后怎样处理和何时召开业主大会等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会议不欢而散。
整个会议上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如何处理车位费调整上,执反对意见的业主认为价格的升降应该得到所有业主的认可后才可以调整,物业管理委员会应该在征得业主的同意后才能同意车位管理公司的价格调整,而不能擅自决定大家的意见。物业管理委员会则认为自己代表大部份业主的利益(也征求了部分业主的意见,业委会是业主大会选举的),有权力代表广大业主的意见。双方由此产生矛盾,在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车位的产权人有权利对自己的物业价格调整,持反对意见的可协商解决。开发商是车位的产权人,有权力将车位委托给任何一家公司进行经营性管理,可以对其管理价格提出参考意见,但不能干涉。
朝阳园的物业管理完全采取香港高级公寓的管理模式,其物业费的价格6.95/平方米,在周边的物业项目中是较高的,物业管理水平也很好,在一期业主入住四年来始终保持着高品质的管理,这是有目共堵的。目前造成的混乱可以说是车位管理公司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没有与业主进行很好沟通造成的。会后朝阳园开发商负责人表示,业主对车位费的调整不理解是难免的,出现问题也不必忌讳,这就需要物业公司和车位管理公司要做更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要起到很好的衔接作用,将这件事解决好。开发商认为从建设和开发朝阳园的最初就是本着将朝阳园做成一个高品质、高管理的社区,社区的管理和服务都是透明和公平的,一定要提供给业主一个这样宽松的环境,同时要保证朝阳园持续良好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开发商要同物业公司进一步探讨如何将社区的管理更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发展下去。
朝阳园车位费纠纷大事记:
1、2002年就开发商最初定价为800元/每月的车位费召开业主大会,将地下车库车位费定位为600元/每月;
2、2002年8月阳光顺达车位管理公司推出优惠措施,一次性交纳一年车位管理费给予8折优惠,一次性交纳半年车位管理费的给予9折优惠;
3、2003年8月阳光顺达车位管理公司调整优惠价格,一次性交纳一年车位管理费为9折优惠,一次性交纳半年车位管理费的给予9.5折优惠;对于边角位置较差的车位给予一定优惠;取消原来的固定车位,只保留个别的固定车位,该固定车位每月要多交纳200元的服务费;
4、反对优惠价格调整的业主至函业委会要求重新制定车位费价格
5、9月3日阳光顺达至函各位业主,恢复2002年8月的优惠措施;
6、9月7日部分业主开始围堵地下停车库;
7、2003年9月13日,召开车位费问题解决业主和部分媒体见面会。